根據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(guī)則》(GA836-2016)要求,對于大型建設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,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,可實施局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。本文列示主要要求及處置措施,以供參考:
一、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、防煙分隔措施:未驗收部分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設施,可能存在功能缺陷,無法保證消防安全,驗收部位和未驗收部分之間,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、防煙分隔措施,這是局部驗收的基本要求:a)局部驗收通常適應于不同功能分區(qū)的情形,有些功能分區(qū)之間本來就具備嚴格的防火分隔措施,比如,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合用的情況,可能住宅建筑會先行驗收投入使用,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有明確的分區(qū)要求,防火分隔措施是嚴格的,可以先行驗收。b)對于防火、防煙分隔措施不夠嚴謹?shù)木植繀^(qū)域驗收,必須采取相關加強措施,做好嚴格的防火、防煙分隔。二、未驗收部分,禁止投入使用,包括禁止無關人員進入,禁止存放無關物品等:a)應采取措施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未驗收部分,未驗收部分的安全疏散等設施難以有效保證,并可能存在安全隱患,必須防止無關人員進入。b)不得在未驗收區(qū)域放置無關物品,不得將未驗收部分當成閑置物品的儲存空間。三、申請局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,應符合下列條件(7.2):a)與非使用區(qū)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防火、防煙分隔;b)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、疏散樓梯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;c)消防水源、消防電源均滿足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設計文件要求;d)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項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合格報告,并保證其獨立運行;e)消防安全布局合理,消防車通道能夠正常使用。四、單項驗收檢查內容包括(6.3.1):a)建筑類別與耐火等級、總平面布局、平面布置;b)建筑保溫及外墻裝飾防火;c)建筑內部裝修防火;d)防火分隔、防煙分隔、防爆;e)安全疏散、消防電梯;f)消火栓系統(tǒng)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;g)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;h)防煙排煙系統(tǒng)及通風、空調系統(tǒng)防火;i)消防電氣;j)建筑滅火器;k)其他滅火設施。五、除滿足以上要求外,整體建筑的保溫及外墻裝飾應滿足防火要求。同時,未驗收部分也應采取一定的基礎保護措施,比如:保證消火栓系統(tǒng)的正常使用,配置建筑滅火器,等等。附注:
1、子項:組成防火設施、滅火系統(tǒng)或使用性能、功能單一并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。(3.3)注:如火災探測器、安全出口、防火門等。2、單項:由若干使用性質或功能相近的子項組成并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。(3.4)注:如建筑內部裝修防火、防火分隔、防煙分隔、消火栓系統(tǒng)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等。掃一掃·免費設計·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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